戊 乙 丙 庚
寅 丑 寅 寅
丙 丁 戊 己 庚 辛
寅 卯 辰 已 午 未
任氏曰:「丙寅日元。虽支遇三寅。最喜丑土乘权。财星归库。若运走西北土金。财业必盛。惜一路东南木火之地。祖业破尽。偏历数省。奔驰不遇.至午运。暗会劫局。死于广东。一事无成。莫非运也。」
按:丙火日主,生于十二月,湿土当权,为火土伤官格。年干透出戊土、晦火之光,伤官最宜佩印,本当取木制土为用神,但此八字悖乎常情,原因是木火太多了,地支三寅均藏木火,天于又出乙木,大运复行东南木火之地,所以反而须要用财破印,取金为用神。
书云:一扶之太遇,则以抑其扶者为用神。」用金则喜土,然土被木克,时干庚金透出,本欲当作救应,但因日主亦有损益之权,丙火能制金卫木,金被火隔不能制木护土,而土被木伤不能生金,用神无情无力,大运又不能助用,所以祖业破尽,一事无成而终。问题即出在土金远隔,不能相互扶持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