戊 己 丙 己
申 未 戌 丑
庚 辛 壬 癸 甲 乙
申 酉 戌 亥 子 丑
任氏曰:「此四柱伤官。若生丑戌月当为从儿格。名利皆遂。生于未月。火有余气。必以未中丁火为用。惜运走西北金水之地。以致破败祖业。至癸亥运。贫乏无聊。削发为僧。 ]
按:此造丙火日主,生于六月,季土当权,为火土伤官格。四柱土多泄火之氧,本该佩印,以木制小生火为用神,但夏火炎燥,调候为先,局中无印,虽为形缺。但也不可以补不足。原因是局中无水生木,则木不能制土,反会转生火烈,非为中和之道,所以不能佩印,须以阴阳论用。日元之强弱暂时不去管他,因为既然是命造之缺憾,但也只能顾一而不能两全。何况此造为夏火,日主坐戌并不衰也。喜其生于丑时颇佳,丑中暗藏金水,能收暘燥之气,惜年支申财远隔,湿土生不到金,且丑戌相刑,为全局的致命伤。
大运庚申,辛酉,财星得地,而得流通之情,阴阳得到中和,当为佳运,故有祖业福荫。壬戌运,即非佳运:又逢燥土,水不通根,且被原局三土回克,伤官见官,为祸百端。及至癸亥运,天干戊癸化火,地支亥未培木生火,喜神化为忌神,所以妻离子散,贫乏无聊,削发为僧。故此八字并非是以丁火助身为用神,因为四柱皆土,火气尽泄于土,丁火岂能为力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