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体用精神
道有体用,不可一端论也。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——这两句,是就命局中,日干与全局的关系而言,即日主为体,全局为用;或者是命局整体态势对某一五行的关系而言,整个命局呈象为体,与此呈象相关的五行为用。《滴天髓征义》这段文字值得记取:“旺者抑之,弱者扶之,虽为不易之法。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,惟在审察得其宜三字而已。旺者抑之,如不可抑,又宜扶之;弱者扶之,如不可扶,反宜抑之。此命理之真机,五行颠倒之妙用也。盖旺极者抑之,抑之反激而有害,则宜从其强而扶之;弱极者扶之,扶之徒劳而无功,则宜从其弱而抑之。是不可以一端而论也”。
徐乐吾举的两例,很有启发意义。
一例: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
大运: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、辛丑、壬寅
徐乐吾的评语是:“此火长夏令,月支坐刃。年支逢生,时支得禄。年月两支,又透甲丙。烈火焚木,旺之极矣。一点癸水熬干。只得从其强势。运逢木火土,财喜频增。申酉运中,刑耗多端。至亥地,激火之烈,家业破尽而亡。所谓旺之极者,抑之反激而有害也”。
思考:上述文字中“月支坐刃”,恐有笔误。很有可能是“日支坐刃”。
二例:戊寅 庚申 丙申 丙申
大运:辛酉、壬戌、癸亥、甲子、乙丑、丙寅、丁卯、戊辰
徐乐吾的评语是:“丙火生于初秋,秋金乘令。三申冲去一寅,丙火之根已拔。比肩亦不能为力。年月两干,又透土金。只得从其弱势。顺财之性,以比肩为病。故运至水旺之地,制去比肩,事业巍峨。丙寅帮身,刑丧破耗,所谓弱之极者,扶之徒劳无功,反有害也”。徐乐吾接着说:“此等格局颇多,以俗论之,前造必以金水为用;此造必以木火为用。以致吉凶颠倒,反归于命理之无凭。故特书两造为证云”。
但我们还得注意《六神篇》有言:“五行妙用,难逃一理。进退存亡,要识变通。财旺身衰,逢生即死;身旺过度,逢印横祸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