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母实例
例一、
坤造:
比 伤 日 劫
辛 壬 辛 庚
巳 辰 卯 寅(八岁行运)
大运: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
运甲午 流年甲辰
天地转杀:
此命日干辛金,取木为财克母标志极明显。劫庚寅(八岁行运)柱中寅卯辰会成木局,财多财旺克母标志极明显。
十人岁开始行大运甲午,流年逢甲辰。财局引化又得助。又辛卯日生于春季犯天地转杀。故二十四岁甲辰年死母。这正应了财多财旺母无凶,岁运见印母必亡。天地转杀送印绶,母亲必然不长寿”的结论。
例三、
乾造:
食 枭 日 才
戊 甲 丙 辛
戌 寅 子 卯(两岁行运)
大运: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
运戊午流年 辛未 小运戊戌
此造日于丙火生于寅月,取时支卯木正印为母。卯木与日支子卯相刑,卯木既遭辛金盖头又合人母位戌墓。克母信息明显。
三十二岁大运戊午,流年辛未。小运戊戌。与命局形成子午卯循环三刑,刑人卯木正印,又未戌相刑。刑人年支母位墓。同时一片旺食神生旺财,旺财辛金直克卯木。故亥年死母。此例正应“正印遇墓被刑冲,再临墓库母寿终”和“财旺印衰母必亡”的结论。
例四、
坤造:
才 劫 日 财
丙 壬 癸 丁
申 辰 丑 巳(六岁行运)
大运:辛卯 庚寅 已丑 戊子 丁亥
庚寅运 甲寅流年
戊子运 甲戌流年
此造日干癸水生于辰月,正印庚金落于年支申中,又得月日支辰丑湿土生助而不弱。但大运进入庚寅庚金印星透出,又临绝地。同时与年柱犯天克地冲,克母信息出现。特别是十八岁之年,太岁甲寅与大运同去冲年支申金。正印申金被伤严重,但还有丑辰土生助申金,为凶中有救,不至于死。实际此年父母离婚。一气之下母亲生了一场重病。未死。
三十六岁后进入戊子正官大运。庚金处死地,又申子辰三合水局成化,正印之根申金和原神辰土均被合掉,到了甲戌年;伤官年将与大运构成伤官见官,并且是官衰伤官旺,官星被彻底伤尽而无力生印,又辰戍相冲,水局被冲,水多金沉,庚金遭克泄无救。故母亲死于该年。这正应“大运印星处死地,岁运命构成三合局,合去印星之根,同时原神官杀被食伤克绝时,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五、
乾造:
印 官 日 官
癸 辛 甲 辛
卯 酉 子 未(三岁行运)
大运:庚申 已未 戊午 丁巳 丙辰
癸卯 小运庚午
此造日干甲木生于酉月,四柱一片旺官,年月卯酉相冲,母位被伤,日支干中癸水为印并透年干,被时支未土克绝无气,使旺官不能生扶,变成金多水浊、这些均是克母标志。
此命生下当年太岁为癸卯,直刑日支子水印星。再加小运庚午又与日柱犯天克地冲,还配成子午卯循环三刑,对正印癸水特别不利。故断此人生下当年一定丧母。被测者说。“正确”。
这正应原神不旺,母星衰弱至极而不能得生,母星母位同被岁运伤损无救时,必定母亡”的结论。
例六、
乾造:
财 伤 日 才
庚 已 丙 辛
寅 卯 午 卯(八岁行运)
大运: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
此造日干丙火生于卯月,年时支又见寅卯,正印当令得助而特强,好在无水,又有火土泄之,不至于旺极。母亲绝不是短寿之人。这种情况的母死之期又该怎样找呢?
癸未运 乙亥流年 小运丁卯
我们来分析运程,庚辰、辛巳、壬午三运一片火土金,都是克泄耗木之气的运程,印星之木不会旺极过头。均无危险;可是三十八岁开始大运进入癸未,好象未土也可耗木之气无妨。但是到四十五岁之年太岁乙亥,小运丁卯,岁运命亥卯未三合木局成化,地支另外两卯又加强了木局力量,年时天干庚辛金被日柱丙午旺火克掉而不能制木,使印星之木旺极无制,故断此年必定丧母。被测者说:“正确”。这正应“印旺财弱,岁运遇三合三会印局,而财星食伤被克绝时,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七、
坤造:
印 官 日 劫
癸 辛 甲 乙
丑 酉 戌 丑(一岁行运)
大运:壬戌 癸亥,甲子 乙丑 丙寅
癸亥运 甲子流年小运丁丑
甲子运 乙亥流年小运戊戌
此造日干甲木生于酉月,年干癸水正印处病地,似乎衰弱,可是年月酉丑合官局贴身生印,正印由弱变强。
二十一岁后大运为甲子,正印癸水得禄,旺行禄地是不祥之兆。二十二岁流年乙亥,小运戊子,岁运命会成亥子丑水局,时支丑土被乙木盖头而不能制水,小运干戊土和日支戌土被四比劫克倒,也不能制水。故癸水旺极无制,必然泛滥。因此断母亲死于该年。被测者说:“正确”。这正应“印星旺相,岁运逢印局,而财星被克合尽时,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有人会问,十一岁之年大运癸亥,太岁甲子,也构成亥子丑三会印局;母亲为何不死。这是因为小运起了作用,该年小运丁丑,全局构成天干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地支土,使制水之土确原神生助,再说小运和四柱有三丑合子,为合中带克,使水局力量减弱不至于泛滥。
例八、
坤造:
劫 比 日 枭
癸 壬 壬 庚
卯 戌 子 子(一岁行运)
大运: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
丙寅运 乙亥流年 小运癸酉
此造日干壬水,正印辛金墓于戌中,被四柱一片旺水泄耗,成衰弱之象。但三十一岁前的运程均无克损辛金之象,母亲虽然一直身体不好,但不至于死。可大运进入丙寅,食伤之木临旺泄水而生财星丙火,金临死绝又被旺财相克。克母信息表现出来。三十二岁流年乙亥与大运寅亥相合,伤官局成直生运干丙火,使丙火更旺,又小运癸酉与年柱卯酉相冲,母位被伤,同时又与月柱酉戌相害,为戌害酉,酉中正印辛金遭害再加寅卯二木克合尽月支戌土,时干庚金被运干丙火克绝,从而辛金印星构成有克无生,该年母亲必死。果如所测。
这正应“比劫羊刃叠叠,正印衰弱,逢财临生旺禄,印临死绝并遭克尽的:岁运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九、
乾造:
印 杀 日 才
甲 癸 丁 庚
辰 酉 丑 戌(四岁行运)
大运: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
丙子大运 辛未流年 小运戊寅
此造日干丁火生于酉月,时干透财庚金,地支一片土金,为食伤生财,财特旺。年干甲木正印处死绝之地而受克严重,好在月干癸水通关,不至于母亲早亡,但克母信息仍然极重。二十四岁开始进入丙子大运杀星癸水得禄而旺,好象对甲木正印是好事。实际不然,丙子运支与日柱子丑相合,反而杀星之根被合克掉,二十七岁辛未流年,形成丑未戌土局带三刑,太岁与日柱又犯天克地冲,土局被冲起克尽运支子水,又小运戊寅合去月干癸水杀星,使癸水失去通关作用,从而太岁和时柱天干庚辛直克年干木正印,甲木正印构成有克无生,欲断该年死母无疑。实际如此。
这正应“财旺克印,靠官杀通关助印,逢岁运克尽官杀.使财不能通关直克印星时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十、
乾造:
比 劫 日 枭
癸 辛 壬 庚
巳 酉 辰 子(十岁行运)
大运: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
己未 丙辰
此造日干壬水生于酉月,地支子辰合水局助身。巳酉合金局生身,为身旺印旺。柱中年支巳火被合掉,形成印旺而无制,靠比劫泄气来维持平衡。
大运进人己未官旺之地,生印克比劫,使印星旺而又旺,克母信息表现出来。二十三岁流年丙辰,全局构成辰辰自刑,两辰收水,比劫壬癸水不能泄旺金之气,旺官生旺印格局形成,使印星无克无泄而旺极,满足死亡条件。故断命主该年死母亲。果如所测。
这正应“旺印无制靠比劫泄气,逢官杀岁运克尽比劫又生旺印时,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十一、
坤造:
印 劫 日 比
丙 戊 已 已
申 戌 未 巳(四岁行运)
大运: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
丙申 庚戌小运庚寅
此造日干己土生于戌月。取年干丙火正印为母,用火得库根,时支又得禄,好象有气。但四柱无木,并一片土金,丙火不但无生,同时耗泄严重,实属衰弱。
十四岁之年大运丙申,与年柱丙申伏吟而不利父母,正印透出也是克母信号。又流年庚戌也为丙火人墓。小运庚寅同与大运和年柱犯天克地冲,丙火的长生寅木被冲垮,巳火不得生;又遭两申金刑合,再加两戌刑未,戌中辛金将未中乙木克倒,丙火的根缔全部被烧尽,构成重泄无生。故断其年,母亲必死。果然如此.
这正应身旺印衰而人墓,逢岁运伤尽印根母必亡”的结论。
在丁酉大运,正印丙火处死地母亲为何不死呢,其因有两个:一是正印没有透出。二是此运的所有流年小运都未将丙火的根缔伤尽。
例十二、
乾造:
财 枭 日 劫
戊 壬 甲 乙
子 戌 申 亥(四岁行运)
大运: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
壬戌 庚寅
此造日子:甲木生于戌月,财星当令两旺,年支子中癸水为正印;被年干戊土财居盖头,又
月令戌土近克。虽得时支亥水,日支申金生助,但已经隔位,力量不大。两岁时以月柱壬戌为大运,水遭运克;流年庚寅,小运寅合亥,同与日柱犯天克地冲,冲掉了子水的原神申金,又二寅合亥为木。时支亥水被合尽,造成年支子水根气全无。故断命主此年必定死母。命主回答:“完全正确”。
这正应“财旺印弱,逢岁运克合尽生印的根缔时,必定母亡”的结论。
例:十三、
坤造:
官 才 日 伤
己 丁 壬 乙
亥 丑 子 巳(四岁行运)
戊寅 甲辰 小运辛亥
大运: 戊寅 已卯 庚辰 辛巳
此造日干壬水生于丑月,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成化,日干特旺,四柱五金,月支丑中所含辛金被局会掉变为水,克母信息极重。
五岁流年甲辰,大运戊寅,全局构成伤官见官和官杀混杂,主不利。又正印辛金到寅运为绝路之地,再加太岁辰土又是辛金的墓地,小运辛亥与时柱乙巳天克地冲。冲掉了金之长生巳火,使辛金印星根气全无。其年母亲必死无疑。被测者答:“正确”。
这正应“正印临墓被合掉,岁运遇正印死墓绝胎,定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
例十四、
坤造:
劫 杀 日 枭
癸 戊 壬 庚
卯 午 子 子(近一岁运)
庚申 戊午小运丙辰
大运: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
此造日干壬水生于午月失令,但支坐两羊刃于水。又得时干庚金生扶,应为身旺。年月天干戊癸合火当令午月成化,还得年支卯木生助,所以财星也很旺,四柱无土制化。正印辛金不现,既遭水泄又被火克,故克母信息极重。初运己未,官星己土有力,能泄火生金制水,母亲无昝。十五岁之年大运进入庚申。辛金正印,临旺,按理是好事,可惜流年戊午临月建,加强了财克印的力量。小运丙辰与运命合成申子辰水局成化,使辛金之刃申金变为水。辰又是辛金正印的墓地,从而印星之金遭克泄交加,毫无生助。故断母亲必死于此年。被测者证实。琢测正确。
这正应“身旺财旺无正印。逢正印之禄刃被合掉,并印星遭克泄无生的岁运必然死母”的结论。
例十五、
坤造:
杀 食 日 才
癸 己 丁 庚
酉 未 丑 戍(十岁行运)
庚申 壬辰小运庚午
大运: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此造日干丁火生于未月,取年支酉金偏财为父,得四柱一片土金生助,财星特旺,旺极必反,克母克父信息极重。十岁开始大运进入庚申旺财之地,特别是十九岁之年,太岁壬辰,小运庚午与命局构成辰戌丑未全,一片土局直生财星庚辛金,日干丁火被当生太岁和流年太岁天干壬癸水克,小运支午火有土通关而形成连续相生.均不克金,反去生金,使财星旺极无克无泄。此年定是父死之期。
又取木为印绶为母,此年旺财克印,月日支丑未相冲。太岁与时柱辰戌相冲,辰未中的印根木全被拔掉。此年又是母亡之期,故断命主该年定是父母双亡。被测者证实,所测正确。
这正应“财旺得生而比劫无力,岁运逢财旺之地或食伤生财时,定是父亡之期。”财旺印衰,岁运遇财或食伤生财之地,而印根被拔掉时定法是母亡之期”的结论。 |